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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己所不欲,狂施於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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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己所不欲,狂施于人

「诶?」

看着手掌按在胸前,完全不敢和自己对视的余羽,林立的大脑在颤抖。

别吵,我在思考。

算了,还是我直接开吵吧。

「不是!余羽,我是说你胸针好看,不是说你胸真好看!」林立说完之后,才发现自己好像又什麽都没说,连忙再次改口衔接:「也不是!我是说你的这个胸针,是胸针!它!它挺好看的,然后想问问你是哪里买的。」

回过神来,发现自己似乎弄了个大误会的余羽,这下彻底将头埋在了她的胸前:「对丶对不起,我弄错了。」

也怪不得余羽,主要曲婉秋和丁思涵在寝室里蛐蛐林立的时候,给他打上的标签是超级无敌大出生和究极无敌巨变态,陈雨盈基本上也不反驳。

余羽信了。

所以余羽就觉得林立会说这种话还挺……正常的。

加上间歇性会觉得林立有莫名其妙的淡淡吸引力,就下意识的正面回答了。

余羽现在反应过来后,本来就害羞的她,比林立还想死,还好自己的胸怀够大,能尽可能的遮掩住自己的脸。

「是我说的有歧义,怪我。」

余羽给林立的印象是过分的害羞和腼腆,如果是丁思涵或者曲婉秋甚至陈雨盈,他都顺着这个误解继续变态下去了,但对于余羽,这麽做容易冒犯到对方,所以林立很本分。

「这个也是自己做的……买不到的。」余羽的声音细若蚊蝇。

「原来如此,难怪这麽好看。」林立真诚的敷衍一句后,将桌子放在走廊贴墙,抽屉一面对准墙壁,以防东西掉出来:「就放这里?」

「好,谢谢。」

「没其他需要帮忙的地方话,我就先走了?」林立立刻准备逃之夭夭。

「嗯,谢谢。」

林立转身就走,走过后门的时候,看见了挤眉弄眼的白不凡:

「语言太艺术了哥,这世界上我没见过比你还懂语言艺术的家伙了,我是得好好学学。」

你他妈。

……

周三。

林立起的很早。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更早的鸟儿吃普罗米修斯。

锻炼完之后,林立回到家继续学习。

今天早上只考一门语文,毕竟语文这科目时间太长了,考两个半小时,从九点开始到十一点半,所以自己可以晚点去。

不过语文那几首古诗和课内文言文,林立早就背的滚瓜烂熟,所以早上的时间,主要还是在练习下午生物可能要考的计算题。

等学到时间差不多了,林立才前往学校。

林立的考场在高一十二班。

走廊上,白不凡正在拿着课本背诵古诗。

南桑中学期中期末考试座位是完全随机的,但月考基本上就是按照上一次大考的排名来分配,同一个考场的学生,成绩都差不多。

林立之前毕竟和白不凡还是旗鼓相当的对手,匹配到一起很正常。

俗话说的好,成绩这东西,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九十分靠同桌。

但是这种座位分配方式,对于后面的考场而言,交头接耳式作弊效果不会很好:

「这题你会吗?」

「我也不会,这题你会吗?」

「我也不会,这题呢?」

「不会。」

「太好了,都不会,我们没救了。」

大概会是这样的场景。

「这是我最后一次在月考跟你这种渣滓一个考场了。」林立走到白不凡身边,笑着说。

「携来百侣曾游,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正在背诗的白不凡只是斜视了林立一眼,懒得骂。

「诶,不凡,你知不知道食人族交换生到正常社会学习后,觉得我们最有艺术的诗词是什麽?」林立则立刻询问。

白不凡没有理会,继续往下背:「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

「对咯,就是这句!」林立打了个响指,「真聪明。」

白不凡:「……」

你他妈恰是恰饭的恰是吧。

但恋足癖白不凡现在忙着抱佛脚,确实没空理会林立,继续背诵自己的:「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馀黄鹤楼……」

林立见状,压迫感上来,也不得不学习了,开始背诵:「故人西辞黄鹤楼,贵宾一位上三楼,小妹笑颜依旧在,不见当年老秃头。」

「滚啊!我他妈考试的时候要是想到这个你就完蛋了!」

白不凡不客气的一脚将林立踹开。

林立笑吟吟的,也不再打扰,将书包放在门外,语文考试带着三支笔就够用了,根据门口以及黑板上的座位表,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倒数第二排靠窗,不过这次是靠走廊的窗。

位置主人收拾的还挺乾净,连抽屉里居然都是空空如也,没得视奸了。

因为算是卡点来的,所以没过多久,走廊上的同学们就陆陆续续进了教室,而这所代表的,多半紧随其后的就是监考老师。

果然,监考老师带着连密封袋都没有的一沓试卷。

也算是熟人,负责上午监考的,是班主任王子,言老师。

林立和王子言对视的时候,王子言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乾呕了一声。

林立:「……」

虽然知道原因,但这看起来像是在恶心自己的长相,有点过分。

「考试马上要开始了,大家把无关的东西全都放到讲台桌或者门口上,该上厕所上厕所,提醒一下,考试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允许上厕所。」

试卷在讲台桌上整理的时候发出了几声敲击,王子言朗声对所有人说道。

只带了三支笔的林立呆在位置没有动作。

无所事事打量周围的时候,看见自己旁边那哥们,刚刚扫了眼座位表的时候,记住名字是冯凯,先从书包里小心翼翼的拿出了一个写满字的小抄,放在抽屉里后,才将书包交上去。

他做错了吗?

没有。

王子言说的是将和考试无关的东西交上去,人家准备小抄就是为了考试,这要还是无关,就没什麽东西和考试有关了。

林立从始至终就没想过靠作弊完成系统任务,倒不是什麽道德高尚,而是没啥意义。

打小抄有用的基本是文科,可文科,【强识】已经刻印在自己的脑海里。

理科打个寄吧小抄。

抄公式?

理科这玩意儿是有公式就能做题的吗?

这和『这是黑子,这是白子,围在一起就能吃子,来,接下来迎战你的第一个对手,云顶棋手柯洁』有什麽区别。

何况林立不喜欢那种偷偷摸摸丶提心吊胆的感觉,除非是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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