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1章 拦路告状?(2 / 2)
「您……您是陈组长吗?」女子似乎没想到陈益如此年轻,语气有些迟疑。
陈益扫了一眼周围逐渐聚集的围观者,随后让女子收起横幅,并示意诸葛聪他们清场,禁止靠近。
已经开始堵车了。
交警不敢说话,就在旁边站着。
「你不认识我。」陈益看着女子开口,判断对方年龄大概四十多岁。
女子摇头:「不认识。」
陈益:「那为什麽要拦我的车,又是怎麽知道我今天回阳城。」
女子张了张嘴,沉默不语。
此地不宜久留,陈益快速问了几个问题:「你叫什麽名字?」
女子:「刘萍。」
陈益:「哪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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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萍:「泰诚。」
陈益:「谁冤?」
刘萍:「我,不……我女儿。」
陈益:「她怎麽了?」
刘萍:「死了。」
陈益:「他杀?」
刘萍:「对……呃,不一定。」
陈益:「什麽叫不一定?」
刘萍不说话。
陈益:「嫌疑人现在什麽状态。」
刘萍:「无罪释放。」
陈益:「案子谁办的。」
刘萍:「泰诚铁平分局。」
陈益:「你女儿叫什麽?」
刘萍:「闫丽娜。」
几个简单的问题下来,无法得知具体发生了什麽,刘萍似乎有难言之隐,陈益判断有人在帮她。
普通人,还是泰诚那边的,不可能知道调研组的情况。
「陈益」这个名字是帮助者告诉刘萍的,调研组行程也是帮助者告诉刘萍的,所以刘萍一直等在从邑城到阳城的高速出口,看到熟悉的车牌后直接拦车。
都二十一世纪了,很难想像会发生拦路告状的事情。
陈益此刻没有贸然下定论,孰是孰非,只有了解了才有发言权。
很多受害者家属无法接受公平公正的判决结果,这很正常,但法律就是这样,只看事实,不接受也没办法。
所以,违规上访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刘萍的行为真要上纲上线,有被拘留的风险,罪名是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罪是指结夥斗殴丶追逐丶拦截他人丶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丶占用公私财物丶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这里面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很难界定,这就要求执法者一定要慎之又慎。
此刻陈益如果把附近派出所叫来,是可以把刘萍拘留的。
当然,他不会这麽做,至少现在不会。
「陈队,这……」
身旁,打伞的秦飞对刘萍多少有些怀疑,这年头,绝对不可能有人胆敢草菅人命。
很大可能,是刘萍对判决不满意。
陈益再次问道:「到底是谁让你来找我的,凭的是什麽呢?」
他没有继续问案子。
嫌疑人是谁,男的女的,嫌疑人和受害者什麽关系,受害者怎麽死的等等,都是未知状态。
刘萍非常为难:「我……」
见状,陈益没有逼她,去看看就知道了,作为省厅握权者,有疑必究。
「这样,你先回泰诚,我随后就到,可以吗?」
刘萍欣喜,差点哭出来:「好好好,谢谢陈组长,谢谢陈组长!」
陈益:「怎麽来的?」
刘萍:「坐车。」
陈益把交警带到一边,让对方派辆车过来把人送回去,上面问的话就提他的名字。
两位交警立即答应,陈益可是省厅刑侦总队的副总队长,和交警总队的人肯定认识,这点小事根本不叫事。
说不定啊,还能露个脸,和陈益单独有过工作往来,这种对仕途有帮助的机会谁不想要,得好好抓抓住。
目送刘萍离开,陈益等人也返回了车内。
「陈队,真去泰诚啊?」诸葛聪问道。
陈益:「去看看情况,你们谁有事的话先回去,我估计用不了多长时间,说不定明天就能回来。」
闻言,几人都表示没事,要一起跟着。
「行吧,掉头上高速。」陈益道。
秦飞发动汽车在前方掉头,又回到了高速公路上,车速很快提到了一百二十。
「陈队,要不要和省厅说一声啊。」夏岚询问。
调研毕竟已经结束了,这次去泰诚,总有点师出无名的感觉。
陈益:「你们不用管这些,少说话,多看。」
夏岚意识到多言,连忙道:「是,陈队。」
车内安静下来,只有胎噪和风噪回荡,陈益闭上了双眼养神,脑海中闪现刘萍跪地拦车的画面。
有点夸张了。
放古代正常,放现在很离谱。
女儿死了,当母亲的肯定绝望缺乏理智,倒是可以理解。
这个案子既然经历了判决阶段,说明一切尘埃落定,就算有问题的话也不会是大问题。
刚才他问过刘萍是不是他杀,刘萍回答很奇怪:不一定。
判决都结束了,她给出了不一定的回答。
意味着,死者很可能死于意外,也意味着她内心存疑。
如此的话,故意杀人怕是不太可能,如果是故意杀人的话,事太大了,谁也不敢暗箱操作让嫌疑人无罪释放,顶多从其他方面尝试轻判,从死刑到死缓,从死缓到二十五年有期,从二十五年有期到七年以下。
既然已经无罪释放,那麽对嫌疑人的判决估计在无罪到二十五年有期之间,到不了死刑死缓的程度。
简单来说,就是有争议。
还有,刘萍为什麽知道调研组的存在和行程,是陈益好奇想搞清楚的点。
谁在帮她,又为什麽帮她。
帮她的人是发现了案件里所存在的问题吗?还是说,嫌疑人找了顶尖的律师,让本该判刑的嫌疑人无罪释放?
到了就知道了。
那一跪,很难无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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