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约架(2 / 2)
即使失败了那麽多次,一次又一次的被蝙蝠侠逼退,贝恩也从未怀疑过自己无法夺取这座城市。
即使失败了那麽多次,他也从未怀疑过自己!
他反覆的在内心对自己强调着。
他说到:
「我们还会再见面的,蝙蝠侠。我是必要之恶,蝙蝠侠。」
陈韬理解贝恩说的是什麽:
在一些哲学理论中,国家社会制度被认定为必要之恶,因为它束缚了绝对的自由,体制本质上就是对个人自由的压制和约束,是对个体之恶的弹压丶惩罚与威慑,它弹压了人性中的兽性面。
但体制的这种权力是人民所赋予的,而贝恩却自称为必要之恶,表面上就是给自己作恶找了一个正义的理由,仿佛他的这套理论和谜语人的黑暗束缚丶小丑的糟糕一天没什麽区别。
但实际上,这麽说的贝恩是默认着自己代表着一种正义的制度和秩序——那种他在他出生的囚牢里所学来的丶所习惯的,那种残酷世界中的秩序。
因此对于贝恩来说,他的一切行为都不是对既有秩序的挑战,而是一个秩序与另一个秩序的碰撞。
他杀人,他抢核弹,他干各种各样的坏事,但他知道自己是个守秩序的公民,他守自己的那一套秩序。
但很显然,他的必要之恶跳过了「被人民赋予权力」这最重要的一环,他是最彻底的独裁者。
陈韬为自己在短短的那两句话之间就理解了贝恩的意思丶洞悉了对方的本质而感到无语。
正常人真的能听懂贝恩这种没头没尾的话?
也许我也不那么正常。
陈韬这麽想着。
他试图撇过头来假装自己根本就没明白贝恩在说些什麽,但是他那一瞬间心有灵犀般的了然目光已经让贝恩心知肚明。
贝恩面罩下的面庞咧开嘴微笑起来。
但是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
「没错,我们确实会很快见面,而且超乎你想像的快,贝恩。」
陈韬说道:「你也听到电话里的人跟你说了吧,你的那三个手下,那三个与你一起长大,一起杀出监狱的那三个手下,鸟人丶穴居人和僵尸。
「他们都已经被我抓走了。」
贝恩慢慢后退的动作顿住了。
「所以你明白了吗?现在情况改变了,贝恩,我蛮力过人的仇敌,我希望你能搞清楚……攻守之势已然逆转。」
「再也没有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这样的好事了。」
陈韬告诉他:
「四天。四天以后,我要在阿卡姆疯人院看到你。桀桀桀桀桀……」
陈韬发出一阵低笑:「放心,我绝不是什麽没有底线的反派角色。你知道的,你才是故事里的反派,那种会被父母用来吓唬小孩子的都市传说。我是个正派的超级英雄,不会干杀人这种事。」
站在旁边的杀手鳄努力遏制住自己翻白眼的冲动,然后突然又打了个寒颤,猛地侧过头,不敢再看着陈韬。
「如果你不来的话,我也不会对他们做什麽特别糟糕的事情。毕竟我也不是什麽恶魔。」
陈韬告诉贝恩:「我只会把他们一点点剁碎而已。你听说过拉萨路之池吗?青春不老泉,我向你保证他们绝不会死。」
「当然,到时候你完全可以带着你的那些军队和手下,嗯哼?
那些迷信而盲从的犯罪者,头脑简单的肌肉壮汉和杀手,你如果觉得他们能够派得上用场的话,大可以全部带来——如果这群拉拉队的存在能给你带来一丁点的自信的话。」
「四天之后?」陈韬问道。
贝恩微微沉默。
「四天之后。」
他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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