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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别站这儿偷懒!”
艾斯被气笑了,“那只蚊子超嚣张的……”
没一会儿,夏露砂锅里面炖的海鲜粥也好了,揭开盖撒上一层葱花,站在砂锅耳朵上给醒了的人乘粥。
海鲜粥鲜香浓郁,米粒已经完全被煮开花,“名存实亡”不复存在。
守在锅边的乔兹被分到一大碗海鲜粥。
他身形高大,他手一点儿也不怕烫,捧着大碗就豪气开喝,结果被烫得哇哇叫,却依旧不愿意把嘴里面的海鲜粥吐出来。
舌头被烫着,却依旧不妨碍它感受滋味。
海上什么都缺都不会缺海鲜,有时候萨奇也会做粥来喝,却没有面前的海鲜粥滋味香浓。
粥水里有很浓郁的海鲜味道,就像是把海鲜的鲜味全挤出来煮了粥一样。
这粥里面有大小不一的虾仁,夏露特意给他舀了好几颗波士顿大龙虾虾仁,对于他来说正正好,紧实有弹性。
干贝被撕成细丝,已经完全和米粒融合,让他只能感觉到干贝的肉香和鲜味。
让人甚至产生一种海鲜粥的每一个分子间隙都被鲜味占据的错觉,回味无穷。
这粥的口感也很丰富,香菇片柔软嫩滑,青豌豆微甜,像是奶茶里面点睛的珍珠,让人心生喜悦。
这碗粥没什么嚼劲,但是架不住滋味好,乔兹很快掌握了使用技巧,呼呼吹凉,沿着碗一圈圈吸溜进肚子。
喝完一碗,乔兹没什么委婉表达的意思,直接就嘲讽起来,“萨奇,你不行啊,怎么做得还没有人家小姑娘做得好吃?”
萨奇也没生气,虚心请教,“这粥喝起来海鲜味这么浓?”这粥的鲜味很自然,喝完也不会感觉很口渴,不是用调料调出来的。
夏露当然也不会藏私,“秘诀是虾油、干贝丝和砂锅。”
剥掉的虾壳过油炒香,滤出虾油,虾油融合了虾壳的鲜美滋味,随着沸腾的米粥变成细小的油脂颗粒,联合米粥发起美食革命。
干贝泡发撕成丝也是这个道理。
砂锅则能让米粥受热更加均匀……层层美味buff迭加,即便不加味精,粥的滋味也不容小觑。
“啧啧,原来做粥还有这么多讲究啊……”布拉曼克一边咂咂嘴一边感叹。
嘴里缺了门牙的布拉曼克,最是讨厌难嚼的食物,今早这碗粥他吃得最欢,“再给我来一碗,这个粥我吃多少都不会腻!”
要是所有的食物都像这粥一样就好了。
“我先来的!布拉曼克你后面排队去!”
肠胃被这碗海鲜粥唤醒的不只有他们,瓦格纳虽然跟着夏露也吃了不少海鲜了,但受早期的饮食习惯影响,一直觉得生的海鲜比熟的海鲜更好吃。
生海鲜的新鲜度、独特口感都是煮熟的海鲜永远无法比拟的。
就比如生的蛤蜊吃起来和果冻一样,煮熟之后就会变得没那么润滑脆爽。
但这碗粥……让他看到了海鲜的另外一面。
浓郁的、粘稠的,吃起来回味无穷的。
海鲜粥的反响很好,大家喝完第一碗纷纷去排队舀第二碗。
艾斯站在一边自豪极了,和同番队的蒂奇兴奋炫耀,“怎么样,夏露做的粥好吃吧!”
“我之前明明说的实话,你们却一个人都不信,全都说萨奇做的才是最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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