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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是惊艳,一半是火热。
当然烫了,要不是洪兰芝有意拖延了几分钟,这会儿他们的舌头非得起泡不可。不过也能理解,面对热腾腾刚出锅的炸鸡,谁能有那么好的定力?大家都有多久没吃过这样的美味了?
炸衣香脆的像薯片一样,加入到面糊里的白胡椒粉恰到好处的提鲜增味,鸡肉厚实大块,口感柔嫩,没有一点骨头和筋膜,带来一种纯粹的享受,让人什么也不必想,只要大口咀嚼就够了。
这么多人站在这里吃不像话,回过神来,吕文斌主动提醒:“走走走,赶紧回宿舍去。”
众人抬脚就走,速度堪比竞走,恨不得立刻瞬移回宿舍。凉了可是对炸鸡的大不敬,虽然他们也不知道,南荼特意试验调配过的面糊,即便放凉后也能极大程度地保持原本的酥脆。而且安金沙漠这个气候,空气中更没有多少水分让面衣变潮了。
吕文斌五个人挤进一间宿舍,本想把门窗都关紧,免得引来附近的饿狼,又怕自己还没吃完炸鸡先中暑了,中暑倒不要紧,炸鸡放凉了就不好了。只得退而求其次,选择关好大门,打开窗户。
这次终于可以把配有酱料的炸鸡吃个够了。吕文斌兴高采烈地想到,果然求人不如求己,自己买的就是吃得爽。而且因为人多,他们还能把三种不同的酱料尝个遍,一群人挤在一张桌子上,三种酱料放在正中间,每个人都能试试不同的口味。
一种是洋葱酸奶油酱,用切碎的焦糖洋葱混入口感绵厚的酸奶油,像是天鹅绒一样浓郁香滑,有种既丰腴又开胃的滋味。里面的焦糖洋葱也不是外行人以为的用糖炒洋葱,而是用小火把洋葱里的水分逼出来炒干,然后把洋葱里的糖分熬成焦糖,浓缩过后风味极其浓郁。
另一种是琥珀蜂蜜酱,又有辣和不辣两种细分的口味,吕文斌蘸着有辣味的那一种尝了尝,辣后回甜,也特别爽快。
明明有五个人,却没一个人说话,房间里静得只有牙齿咬破炸鸡酥皮的簌簌声和咀嚼鸡肉的声音。大家的嘴巴都忙得很,全身心的沉浸在品味美食的体验中,任何无关的事都是打扰。
直到一声“啪”的脆响打破了平静,一个未知的小东西脱离了束缚,跳跃着坠到了地上。然后是“嘶嘶”的气泡释放声连绵不断。
四个人的眼神转向了发出声音的吕文斌,直勾勾地盯着他看。
这个可恶的家伙,哪来的啤酒?
“……我昨天买的没喝。”吕文斌讪讪道。他也是吃着吃着才想到的。
其他人都恨不得拍大腿,都去南来饭馆了,怎么就忘了买一瓶冰啤酒配炸鸡呢,都怪当时脑子里满满都是炸鸡,根本想不起来别的东西。
在数个热切的目光下,吕文斌也体会到了金远的痛苦,五个杯子拿出来,挨个倒上了酒,气泡细腻而缓慢地升起。
这杯啤酒虽然不像冰镇的那样清凉,却还有本身的醇厚和清爽,带着麦芽的香气和微微的苦味在口腔里蔓延开来,恰到好处地中和了炸鸡的油香。
可惜五个人一分,每人只有小半杯。
众人都觉得受到了深刻的教训,下次再去南来饭馆,不妨看看菜单,或者头脑清醒一点,把想吃的东西一股脑的点了。
就在这时,有脑袋一个接一个地从窗边冒了出来。
“宋奇,我说怎么到处找不到你人,还想喊你一起去食堂,原来在这里偷吃!”
“吕文斌,果然是你!好东西还是得一起分享。你等着啊,我来了!”
“竟然躲在这里吃炸鸡,我说这香味怎么一个劲的往鼻子里钻!要不是这么多人都闻到了,我还以为是我馋疯了的幻觉。”
还有人当即立断,一句话不说就撑着窗沿往房间里爬。
吕文斌等人浑身一凛,抱起自己面前的炸鸡盒就往外跑。边跑还边喊:“别想打我炸鸡的主意,想吃自己去南来饭馆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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